? ? ? ? 3.新野縣新甸鋪鎮白龍村黨支部原書記朱志獻、原婦女主任朱恒春違規向群眾收費問題。
2005年11月至2018年3月,朱志獻任白龍村黨支部書記期間,先后違規收取該村7組、12組群眾建房費用共計3600元,用于協調建房、村部建設和為村跑項目伙食支出。朱恒春在任職期間,以幫助外出務工育齡婦女統一辦理健康檢查證為名,違規收取58人共計4800元,其中交計生辦工本費104元,剩余4696元用于拍照片、完善計生資料、雇工用餐等支出。朱志獻因違規向建房群眾收取押金已于2017年7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,朱恒春因違規向辦理計劃生育二胎證群眾收費已于2017年8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,兩人均是在處分期內又被發現其受處分前存在違紀行為。2018年4月,朱志獻、朱恒春分別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,違紀資金被收繳。
? ? ? ? 4.方城縣小史店鎮大李莊村黨支部原書記張新偉、原黨支部委員劉清錄、原村聘干部李徑義,鎮村鎮建設發展中心工作人員楊天成套取危房改造資金、向群眾亂收費問題。
2015年12月,經時任大李莊村黨支部書記張新偉同意,該村村聘干部李徑義將不符合條件的3戶農戶申報為危房改造項目對象戶,小史店鎮村鎮建設發展中心工作人員楊天成審核驗收把關不嚴,致使張新偉套取危房改造項目資金共計約2.5萬元,其中2萬余元用于村務開支,剩余4323元被李徑義侵占。2016年5月,張新偉提議借群眾需要辦事找村里開證明加蓋公章之際,向群眾收取美麗鄉村建設集資款,由該村黨支部委員劉清錄負責收取,共收取1.4萬余元。2018年4月,張新偉、劉清錄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,楊天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,李徑義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;套取的危房改造資金被收繳,向群眾收取的集資款責令退還群眾。
? ? ? ? 上述四起典型案例,有關涉案人員對法紀意識淡薄,有的費盡心機,明目張膽侵占集體資金和集體資產;有的不負責任、濫用職權,給國家和集體造成損失;有的巧立名目、亂收費用,加重群眾負擔。這些問題嚴重損害群眾的切身利益,傷害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,背離了以人民為中心的基本要求,破壞了黨和政府形象。全市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基層黨員干部一定要引以為戒,從中汲取教訓,嚴守紀律底線,做到心中有黨、心中有民、心中有責、心中有戒。各級黨組織要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,繼續深化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整治工作,確保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,切實維護好群眾的合法權益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盯緊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,運用監督執紀“四種形態”,嚴肅查處扶貧惠民政策、“三資”管理、土地征收等關鍵領域違紀違法問題,以扎實有效的成果取信于民。